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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能给“内勤”员工支付佣金?

不了凡 说点保 2022-08-06

2017年底,全国保险个人代理人的数量806.94万人,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。

截止到2016年底,北京市的人口为2173万。

就好比在北京,每三个人,就有一个人是保险个人代理人。

细心的朋友可能发现,这里提到的是保险个人代理人,不是保险代理人。二者其实是有区别的。

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个人代理人的区别

根据《保险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: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,向保险人收取佣金,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。也就是说,保险代理人分为机构和个人两类。

机构代理人,例如我们最熟悉的银行。

我们知道银行除了办理存款、贷款业务外,也会代理销售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。

银行其实就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,只不过是机构代理人,也是兼业代理人。

再比如人们在购买汽车时4s店也会直接销售车险,4s店也是保险公司机构代理人、兼业代理机构。

所谓兼业代理机构,就是该机构的主营业务并不是销售保险产品而是其他。销售保险产品只是他经营范围的一部分。

保险代理公司属于专业代理机构,代理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销售保险产品赚取佣金。

而我们经常接触的保险业务员,其实是保险公司代理人的一种,是保险个人代理人。

根据上述《保险法》的规定,无论是保险公司的机构代理人还是个人代理人,在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的时候都能赚取佣金。

“内勤”不能收取佣金的法律依据

保险公司的人员,除了保险个人代理人,还有一类人被称为管理类员工,也叫内勤员工。

他们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,保险公司也会为这部分员工缴纳五险一金。

而个人代理人签订的是代理协议,保险公司也无需为个人代理人缴纳五险一金。

保险个人代理人的主要收入是销售保险产品赚取佣金,而管理类员工的收入来源是固定工资。

那如果内勤员工销售保险产品是否可以获得佣金呢?

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。

根据《保险法》第一百三十条 保险佣金只限于向保险代理人、保险经纪人支付,不得向其他人支付。

这其中明确了佣金只能支付给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。

根据《保险法》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,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,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。

所以,除了我们最开始说的保险代理人外,保险公司也只能支付给保险经纪人佣金,不能给自己的员工支付佣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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